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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陵市对部分市级地方储备粮实行动态管理
发布时间:2006-4-25

   
近日,经报请铜陵市政府同意,由市粮食局、财政局、农发行联合制发了《关于对市级地方储备粮实行动态管理的暂行规定》。自2006年起,该市4000吨地方储备稻谷进入动态管理。
对部分市级地方储备粮实行动态管理,即由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与粮食加工企业签订协议,委托粮食加工企业代储代管储备粮,并允许参与该企业生产加工周转,实现储备粮自然轮换。实行动态管理,可有效提高地方储备粮质量,节约费用开支,实现政府、承储企业及受托加工企业“三赢”。
《暂行规定》对动态管理储备规模、动态储备粮采购以及动态储备粮的管理、紧急调用、资金费用、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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